开江县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1.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平台支撑、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环境不够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2.推进涉税信息共享。认真落实《四川省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保障办法》和《四川省涉税信息交换目录》,进一步完善市级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并着力抓好信息采集、动态监控及分析运用,确保平台的查补税款等功能落到实处,促进平台发挥更大功效。保障涉税信息完整真实,促进各地、各部门涉税信息交换共享。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保障有关部门及时获取和使用税收信息,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银税互动,积极推进开江县银税合作网络平台建设,促进涉税信用信息在银行信贷等领域的广泛使用,为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多网点、多途径的融资、支付结算、自助办税等系列银税服务,实现银行、税务、纳税人多方合作共赢。
  3.推进跨部门税收合作。建立健全财政、国税、地税、金库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财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扎实推进财税库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扩大税务部门与工商、质监、民政、编办、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合作的落实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工程领域税收共治。坚持"以票控税",建立以发票、税票为保障的协税护税机制,完善工程领域税收征管,增加税收收入。业主单位在支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款项时,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发票和缴纳税费凭证,严格核查是否取得税务部门所出具的完税查验证明;凡施工单位未取得完税查验证明,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
  4.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环保等领域,提升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各部门要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
  5.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司法部门要依法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确保税法得到严格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大涉税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合议庭审理涉税案件。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6.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将税法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创新税法宣传方式方法,建立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执法办案宣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属地宣传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