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综合治税工作于2007年开展,至今已有10个年头。10年间,我中心秉持“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思路,全力保障市社会综合治税共享平台平稳运行,做好数据监督、促进信息共享、编制归集标准、居中沟通协调及协助考核督查等各项工作,与市财政部门、市税务部门一起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扬州市的税收管理新路子。10年的实践证明,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我市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税源控管新模式信息共享协同治
过去由于部门利益的制约,信息沟通不畅通、监控机制不健全、政府信息化程度不高,存在大量不公开、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对部分行业、部分税种特别是一些地方零散税源缺乏有效的源头控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税收征管的盲区,也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税收流失。事实证明,在税源监控的过程中,其他部门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税源监控的主体日益呈现多样化趋势。同时“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税收征管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都不是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就能解决的,因此开创一条有特色的“综合治税”之路是必然的。
一是健全综合治税数据共享机制
我市建设了市社会综合治税共享平台,按照“部门信息交换为原则、不交换为例外”的要求,实现了市直45个部门、7个县(市、区)(含开发区)、149类涉税数据指标项的交换,截至2017年12月,累计已归集近7000万条数据,实现了税务部门与相关综合治税部门及成员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税务部门获取了这些信息,实现了全面比对、重点核实的查税新模式,改变了以往一家家上门、一户户核查的做法,不进提升了税务部门工作效率,也减少了对企业的上门次数。
二是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协同机制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联合激励惩戒工作机制。扩大税收守信激励和税收失信惩戒的范围,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联合激励和惩戒的成效。推进社保费协同共治。在制度建设、征缴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缴费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合力推动社保费征缴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
协税护税有成效数据应用再突破
截至2017年底,市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分析,实现涉税信息转化为税收收入累计近31亿元。其中,2017年度新增约5.93亿元,市国税局通过补缴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调减增值税留抵,加收滞纳金,对发现的偷税、漏税行为罚款等,补征税收3.52亿元;市地税局通过对涉税数据进行比对,清理户管户、项目等,补征税收2.41亿元。
综合治税数据在第三方应用上也取得突破。为市民政局低保户家庭信息比对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2013年至2017年间,每年核对市区在册低保对象5000余户10000余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494户2845人,累计节约低保、住房保障等财政资金累计约2200余万元。
为市公安局“易搜”智能检索系统、情报分析研判平台等公安业务系统提供了强力数据支撑,开放共享了52类计825万余条数据,截止2017年底,该数据已被检索超过4000万余次,协助创建了93个公安业务数据模型,为侦察破案、情报分析、重点人员管控等公安业务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市商务局在商贸服务业“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利用相关数据构建了抽查对象名录库,提升了抽查工作科学、合理性,确定了全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